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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2日,记者从佛山市南海区纪委监委获悉,南海已完成对98名受处分干部的教育帮扶和综合评估工作。其中,被评估的15名区管干部中有2人被评为“突出”等次,这两位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被优先选拔任用。
  这是南海落实“执纪必从严、尽职可容误、纠错给出路”的生动实践。“处分期内,组织的教育帮扶和评估工作给了我们这些受处分干部极大的鼓舞,让我从哪里摔倒就从哪里站起来。”南海区某镇镇长王强(化名)就是本次被评为“突出”等次的受处分干部之一。
  在去年的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王强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后来,他认真正视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中的问题,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实现火灾报警率大幅下降;创新建设了“智慧监管云平台”,使巡查工作效能得以提升。他的工作成绩获得区委和基层党组织、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今年调整到南海区某一大镇任镇长。
  去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提出要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2017年底,南海区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受处分干部教育帮扶和评估任用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教育帮扶、综合评估、选拔任用三个环节厘清制度轨道,为各地探索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探路。
  为了让每名受处分干部不“掉队”,在实施意见推行之前,南海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干部的教育帮扶工作就制定了教育回访和跟踪管理制度,通过登门走访、谈心谈话等方式,帮助犯错同志知错改错,放下包袱,重整旗鼓再出发。
  今年3月以来,南海区、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分别组成评估组,深入受处分干部所在的部门、单位,对受处分即将期满的干部开展综合评估工作。
  综合评估从思想政治、廉洁自律、作风状态、工作实绩四个方面,采取自我评价、群众评价等多种形式,系统评价受处分干部纠错情况、政治表现、履职尽责等情况,并由评估组出具“受处分期间评估报告”,作出评定等次建议。
  评估结果分为“突出”“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评定为“合格”等次的,即可纳入干部的正常选拔任用范围;评定为“突出”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优先选拔任用;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继续加强教育管理。
  “对于受过处分并已改错的干部,我们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给他们立规矩、定标准,鼓励他们重整旗鼓再出发,变‘有错’为‘有为’,为他们重返‘舞台’创造条件。”南海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伟成说。
  2016年以来,南海区共有16名受处分区管干部受提拔重用、重新任用或调整到重要工作岗位。(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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