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党建网广东频道

2023年广东立法工作“路线图”出炉。日前,广东省2023年立法工作会议召开,披露了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审议法规项目18项,其中继续审议的法规案3项,初次审议的法规案15项。此外,安排预备审议项目24项。

记者梳理计划发现,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高水平法治供给,是2023年度广东立法工作的“重头戏”。另一方面,也有多部法规对老百姓民生关切作出积极回应,例如制定或修改家政服务条例、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等,以“小切口”立法推动做好民生大文章。

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

今年广东立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着眼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推进立改废释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提出加快推动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条例作为新制定法规案之一,拟于今年7月进行初次审议。

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围绕教育强省、科技创新强省、人才强省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科技创新条例和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条例,以立法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林草兴则生态兴,生态兴则文明兴。记者注意到,修改森林保护管理条例被列入了今年的继续审议项目。在初次审议的法规案中,包括制定生态环境教育条例,修改城市绿化条例。其中,生态环境教育条例拟于今年5月进行初次审议,修改后的城市绿化条例拟于今年9月进行初次审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持续推动设区的市立法能力整体提升。具体而言,继续健全工作机制,增强省市立法工作合力;同时,指导各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把准立法方向,选好立法项目;另外,严把合法性审查标准,进一步指导各市强化地方特色,力求法规务实、精细、管用;再者,支持各市积极探索,不断丰富立法形式,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精准立法,立足实际开展协同立法。根据立法工作计划,修改后的地方立法条例拟于今年9月进行初次审议。

另外,今年将适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法规专项清理,及时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修改和废止的具体项目根据部署要求确定。

以高质量立法增进民生福祉

立法有温度,民生总关情。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家政服务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据统计,广东全省从事家政服务的企业已达2.7万家,从业人员超过120万人,但仍然存在家政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家政企业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家政服务各方合法权益有待进一步明确和保护等问题。日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家政服务条例》。根据《条例》,广东将建设全省统一的“南粤家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按规录入信息的家政服务机构和人员生成家政服务码,鼓励家政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主动向消费者“亮码”,让更多优质家政服务惠及千家万户;同时,支持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与消费者之间相互进行客观评价。

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围绕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今年将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改安全生产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燃气管理条例、法律援助条例,为将广东持续打造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提供相应法规支撑。

为民立法,重在细微处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健全立法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充分听取代表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机制,利用和挖掘大数据为立法服务,提高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和质量,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发展最真实最直接最管用的民主,确保立法工作在立项、起草、审议、调研等各个环节上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同时,将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召开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推进会,更多深入联系点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发挥其作为民意“直通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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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交出过去五年立法“成绩单”

审议通过法规案、法规性决定105件

广东省2023年立法工作会议披露了过去五年的立法“成绩单”。据统计,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共召开全体会议88次,统一审议105件法规案、法规性决定,审查设区的市法规221件,各项法规任务如期推进。

在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创新发展方面,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注重加强创新保障。例如,审议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时,在增强系统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创新打通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审议市场监管条例时,加强市场监管和优化社会监督;审议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时,率先在全国将保护范围扩大到新兴工艺美术方面。

聚焦开放发展,构建开放型发展体制。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开展了系列创新立法。其中,审议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要求,解决合作区开发建设突出难题,明确合作区管理执行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权,最大限度放权赋能,为合作区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审议养老服务条例、人才发展条例时,对鼓励港澳等境外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支持港澳人才在广东就业创业等作出明确规定;审议关于在各地级以上市调整实施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时,注重便利三地人员往来和货物流通;审议有关法规时,注重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推动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实施消防法办法时,对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提出重点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以及充电行为予以规范,推动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审议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学校安全条例时,注重规范和加强对特殊群体、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方面的工作,加大扶持力度,细化保障措施,全方位保障特殊群体各方面权益,增进弱势群体民生福祉;审议中医药条例时,注重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应急中的作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过去五年,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设区的市法规立项指导、起草论证、审查把关,从立项不越权、主要制度科学合理、与上位法不抵触等方面把好质量关。指导有相同立法需求的市积极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建立协同立法机制,例如指导汕头、潮州、揭阳三市完成潮剧保护协同立法,指导广州、佛山两市签订协议开展轨道交通协同立法。

去年,广东在全国率先就推动地方菜发展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创新采用“1+N”省市协同立法新模式,由省人大常委会与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等市人大常委会同步推进,将广东“粤菜师傅”工程中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上升固化为法规条文,做成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和产业发展的大文章。

此外,支持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及时跟进了解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立法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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