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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9月1日起施行,覆盖面扩大

在此前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新修订的《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规定收入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100元/月)即可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办法》的新规定,将有更多的广州市民能享受到法律援助。《办法》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改为了“本市企业职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100元/月),规定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12个月的人均月收入,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认定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

《办法》同时新增了十余类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的人员,其中包括了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申诉、再审阶段申请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诉人,以实现全流程保障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法》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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